Saturday, October 17, 2009

第四章:被打入冷宫的虫虫

现在从奥特曼回到校园生活。
现在要写的是关于画虫虫的伟杰和永强。

发明虫虫的人是伟杰,而永强和我大概是把虫虫继续发扬光大的人。
虫虫是由“曾”这个字演变出来的。当时第一次看到这个虫虫,我心里就在想,画虫虫的人是个创意十足的天才。

伟杰真的是个天才,在玩乐方面的天才。好比如,电玩里从中二Ragnarok Online到现在的Dota,他都是达人级的。除此之外,他也爱问IQ题。中五的时候坐在他前面,我就已经见识过了。只是他的IQ题并不能测试你的IQ程度,只能用来测试你的脑残指数和创意指度。举个例子,老鼠和猫赛跑,谁会赢?答案是老鼠,因为老鼠会骑摩托。两个不相关的东西都可以扯在一起,少了创意和胡扯是没办法揭开谜底的。

永强是个电脑专家。我和他较有联络,因为他就住在我房间对面。我们都一样在多媒体大学求学,只是我读的是生意,他读的是电脑。正因为他是个电脑专家而我是个电脑白痴,所以我渐渐养成了“电脑出问题就找永强”的不治病症。我们的关系很特别,因为我们可以为了吃饭吵架一个礼拜,也可以为了PSP玩上一个月,偶尔回到吉隆坡市区探险迷路下。

稍微介绍了两个画虫虫的作者,故事继续回到虫虫。由于我们三个人的共同点就是爱画画,所以那时候虫虫的漫画可以累积到一本书这样的厚度,虽然其充量也只是一集完的四格漫画罢了。

后来,我因为和另一个同学合画另一篇长篇漫画,我才停止继续画虫虫。说好听一点,就是转行;说难听一点,就是背叛了虫虫。

随着我停止画虫虫,另外两人也停笔了。就算一年过去了,大家都升上了中学,也都忘了虫虫这件事。虫虫也就因此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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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有点短,因为我实在想不起任何有关虫虫的故事了。
我所存有的记忆里只有不断地画虫虫,不断地画四格漫画,然后就是空了一大段的故事了。
那么既然这么短的故事,为何还要写出去呢?
因为这是回忆录,而回忆是洗不掉的。那既然洗不掉,那为何要为了故事的精彩性而添增有的没的刻意去美化它呢?

而且有些东西,藏在记忆里是最好的选择。又或者有一天,我脑残,脑残到重新将虫虫拿出来画漫画。

毕竟谁也不能预测未来,谁也不能预测虫虫的将来,无论是我、伟杰还是永强。

第三章:奥特曼的日子

小时候的我很喜欢看奥特曼。奥特曼有另外一个名字,叫做咸蛋超人,因为他的眼睛像咸蛋。那时候的我很喜欢看他们和怪物打斗,就是从未想过他们眼睛被咸蛋遮住,怎样看到怪物呢?

我第一次接触到的奥特曼是Ace。虽然他的名字叫Ace,不过我实在想不起为何那时候我和表弟们会叫他Hokuto。也许正如人家常说的:小孩就是喜欢乱乱给他们不懂的东西取名。

看完了“咸蛋超人Hakuto”,接二连三的奥特家族慢慢出现在我们眼前。有牛角的泰罗,有史上最差造型的80,有奥特公主尤里安,有计时器是三角形的Great,也有蓝色眼睛的Power(当时不懂是哪个表弟硬硬把他叫成宇宙超人)。

这些奥特曼为我们的童年绘下了不少的色彩。每当快到奥特曼的播放时间时,我们会静静地坐在电视前守候。而播完后,我们会继续打打斗斗,想象自己就是救世主奥特曼一样,一直到外婆拿起藤鞭,我们才会乖乖地拿起课本来读。

更有一次,我因为想看奥特曼而和外公争电视。外公诱不过我,只好生气地让座。结果隔了几天就因为心脏病去世了。所以如果你问我有没有杀过人,我说有。我间接杀了我外公。

只是,那时候我才四岁,才不懂的这么多。架还是照打,奥特曼还是照看。

后来,来到了迪加,戴拿和迦亚的时代。这最为经典的三部曲让我们和奥特曼的日子更加升上另一个高峰。这三个奥特曼和以往的不同,因为他们都会转换形态:平均性的蓝红双色,力量型的红色以及速度型的蓝色。超人会随着敌人的性质改变形态来应付。

就因为这个能力,我和表弟们都争着想要当这三位超人。往往争不到的人就会大吵大闹,甚至会以大家收场。印象中我好像只当过迪加一次,因为我知道我不可能打得赢一直在棺材店长大的表弟,也敌不过外婆的藤鞭。

超人也是会有克星的。

后来,我们都长大了。奥特曼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窗内。曾几何时陪我们一起度过童年的奥特曼再也看不到了。

一直到2009年,我因为在朋友的影响下看了《超八》。
虽然只是个一个小时半的电影,不过却让我感触良多。
故事是关于三个从小就酷爱奥特曼的小孩,因为长大后而渐渐忽视了奥特曼。一直到后来怪物来袭再度想起了当初的梦想。

看完后,我不禁想起,故事里的主人公不就和我们一样吗?
曾经和表弟们一起大喊要拯救世界,但却忘了。
曾经和表弟们一起学奥特曼干架,但却忘了。
我们都忘了奥特曼。

就这样,我重新从网上下载了奥特曼来观看,重温当时的那一份温馨,重温当时的那一份的感动。以前,我一度以为看奥特曼是一件很幼稚的事。不过现在我会很坦白地承认:“对,我看奥特曼。”

只是我并没有去拉拢表弟们一起观看,因为外婆一定会说:“夭寿啊,这么大了还看奥特曼。” 被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这么讲是很丢脸的,而且看了这么多年的奥特曼,我还是学不会十字光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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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这个城市里,弥漫着很多愤怒和悲伤。有的人对未来产生绝望,止步不前。也有人觉得自己离尚未实现的梦想越来越远。但请大家不要放弃希望,因为你们应该还有需要去保护的人,应该还有需要自己去保护的未来。请面对你最重要的人,然后大声地跟他说自己真正的想法和梦想。到那时,你可能真的会发现被自己一直遗忘的一些重要东西,真正的自我。”
丽娜

Friday, November 28, 2008

第二章:两个双胞胎

缘分是一个很恐怖的东西,一旦缠上了你,你休想随意剪断它。
而我和一对的双胞胎的缘分就很恐怖,因为它已经缠了我十六年,而且还在缠着。

双胞胎的名字分别叫陈爱芳和陈爱美。爱芳是妹妹,爱美是姐姐。
由于两个人的长相实在是太过相像,所以至今我还是只有一个办法来辨认两人。
办法是:对着她们叫爱芳,应你的就是爱芳;对着她们叫爱美,回答你的就是爱美。

人笨是没药医的。

两个双胞胎自从我进入幼儿园后就一直和我同班或同校。
幼儿园同班了两年,小学同校(其中同班了两年),中学因为我读男校,她们读女校,所以分开。原本以为中学后就不会见面了,哪里知道在多媒体大学遇到她们的时候,我的下巴掉到了地上。

缘分就是怎样剪也剪不断的。

其实蕙莹还没离开前曾经教过我如何分别那两人。
照她的说法,爱芳的个子比较小,也比较爱开玩笑。换句话说,爱芳是比较好动比较活泼的。
至于爱美,她比较不苟言笑,样子比较凶 (蕙莹说的,不是我)。她不会主动和你打招呼,除非你是她的姐妹党。

不过我说过,人笨是没药医的。所以我还是学不会。

蕙莹说爱芳和爱美的感情很好,走到哪里都是一对的,姐妹情深。不过我说她们不是姐妹情深,是蛇虎一窝。结果换来了蕙莹的无敌捏功。不过我心里还是在想:两人的感情这么好,以后的老公会不会是同样一个人?

人笨果然是没药医。

说到老公,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,就发生了这样的趣事。
那时,我们才刚刚学会结婚这个字。照老师的讲法就是男生娶女生做老婆。
这时候,有位同学就问两姐妹以后要嫁给谁。爱芳和爱美想都没想都指向了分别坐在两人隔壁的男生。

坐在爱美隔壁的是一个男生(废话!),老实说是蛮帅的,不过由于他对我实在是不重要,所以我很理所当然地忘了他的名字。那位同学就问爱美为何要嫁给那个男生。爱美回答:“因为他很聪明,人也很帅。”

接下来到爱芳。坐在她隔壁的也是个男生,不过同样对我而言是个不起眼的角色,所以要我在十六年后想起他的名字是个很痛苦的事。同样地,我们就问爱芳为何要嫁给那个对我而言很不起眼的男生呢?爱芳的答案很强大,因为她说:“因为他很厉害啊,他懂什么是龙卷风。”

哇靠,我还懂什么是暴风,什么是烈风,什么是季风耶。不过我懂这些风的时候已经是十六年后的事情了。

波德申的露营,不过只有姐姐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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缘分让我继续和这对双胞胎继续当同校同学。
偶尔在学校碰见的时候,我还是会和她们打声招呼。
而如今就算我们已经长大了,样貌也变了,不过还有一个东西没变,那就是:
如果现在两人站在我面前,我还是很大可能指着爱美叫爱芳,指着爱芳叫爱美的。

果然,人笨是没药医的。

Thursday, November 27, 2008

第一章:第一个朋友

小时候的我在学校是个乖乖仔,可是一回到了家就变回野小孩。

在家,我会结伴和表弟们爬树摘红毛丹吃,也会躲在外婆家棺材店里的棺材玩捉迷藏,甚至会和表弟扮超人游戏打打杀杀。不过,一到了学校,我就变成了一个会专心听课,偶尔发发呆的读书仔。别问我原因,因为我也不懂。所以我将它赖于双子座的双重人格。

小学一年级的时候,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短发女生,名字叫许蕙莹。

我到现在还会记得她的名字有两个原因。第一个原因是当时的我怎样都不会写她名字里的蕙字。有时,我甚至嫌她的父母为何不给她取个比较容易写的名字,比如:许会莹,许慧莹等。不过,自从有一次我跟她说这个“名字论”,然后她捏了我一把后,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写“蕙”这个字。

至于第二个原因,大概是她算是我的第一个好友吧。

那时候的我时常被班上的同学作弄。不过由于害怕老师的藤条,再加上要保持乖乖仔的形象,我都默默承受了。而那时候帮我出气的就是蕙莹了。虽然只是一个小女生,但男生们却不敢对她怎样。是因为他们要保持绅士风度不打女孩?还是因为蕙莹有超能力,比如:每次月圆的时候就会变狼女这样的?当然这些问题我没可能去问蕙莹,因为我已经怕了她的捏功。也许,那些男生也和我一样吧。

小时候的我,由于很早就去补习学绘画,所以绘画是我的强项。换句话说,美术节是唯一能让我在班上抬头“挺胸做人”的时候。不过也因为这样,班上的同学时常将他们的作品拿来和我的比较,除了蕙莹之外。

“伟祥,为何你画的图画里是有大太阳的晴天,可是地上却有积水的?”
“啊?呃..... 因为刚才下大雨,现在还没晒干啦。”
“真的吗?”
“嗯,真的真的....”

我觉得我有一点对不起良心。对于自己几次的救命恩人(帮我赶走欺负我的人),我都欺骗。可是我就是不想承认当时我没有想到太阳和积水这种逻辑性的问题。

“艺术细胞强的人对于逻辑性的东西是稍微比较差的。” 我是这样安慰自己的。

有一次,我的图画又被一个同学趁我不在课室时拿走,并贴在黑板上将我的作品和他的作品做比较。当我回到班上的时候,看到自己的作品又被摆上“神台”,我真的气了。不再顾虑到乖乖仔的形象,我直接走到黑板前将自己的作品取下来,然后对着那个同学骂了一句:“tmd,在我动手前别再碰我的东西。”

后来下课时,我一个人跑到了学校的角落。不想哭,却阻止不了眼泪的滑落,一直到我身后传来了她的声音。

“我看到你骂粗话了。”
“那又怎样?我原本就是野小孩。”
“其实他们拿你的东西是他们幼稚,你不必理他们的。”
“你哪里会懂我的感受?他们又不是拿你的。”
“....... ”

这时她从口袋里取出了一颗糖果递给了我。

“给你。好了啦,别哭了,要上课了。”

虽然当时我的心情相当糟,不过吃了她的糖果后,感觉心里甜甜的。

那一年,年终成绩我拿到了第二名,第一名是她。当两个一起站在台上领奖的时候,我们互相看了对方,然后我们都笑了。

“明年,我要转校了。”
“转校?什么来的?”
“换去别的学校读书咯。”
“哇,很像很爽叻。”
“.......”
“你爸爸很像到了。”
“嗯,我先回了,拜拜。”
“拜拜。”

结果,她真的拜拜了。从那天起,我再也没看到她。
就算现在11年过去了,我还是完全没有她的消息。

她走了,那年的我们也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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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 time goes by.

当我学到这句话的时候,我对后面的那个by有疑问。英文老师告诉我,那个by代表着一扫而过的意思。

那时候的我想,他是对的。因为我不是个敢问多说的人,点点头就是了。不过现在回想起来,我的疑问还没获得解答。没人能告诉我,那个by,到底是不是bye bye的 bye呢?

As time goes, Bye.

如果这个句子是这样的,应该会好一点。但时间到了,过去了,说声再见。

所以,蕙莹,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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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幕

1990年6月18日生,属于拥有严重人格分裂症的双子座,目前在马六甲多媒体大学里捧着书自残。

我的故乡并不繁华,偶尔路旁的路灯还会耍脾气罢工。它虽不繁华,却小有名气。不是因为这里的人友善到你经过的时候会跟你鞠躬打个招呼,也不是因为这里是出产帅哥美女的名胜地。这里只所以会出名是因为有个叫黄明志的家伙在网络上RAP出了《麻坡的华语》。是的,我的故乡在麻坡,一个小小却充满回忆的地方。

在网络上以Kento之名和他人打闹着的我,现实中虽说不上孤僻没朋友,却不怎么擅长交际。小时候和表弟表妹去考了个IQ test,IQ 136的结果让我冠上了“天才”的名号,却让我在人与人之间多了个隐形的墙。所以有人说:天才是孤独的。

和其他人有着代沟,再加上自己不善于表达自己,所以宁愿当个隐形人。到了大学的时候,也因为某些“事件”让我多是大把时间窝在学校附近租来的小房间里。

但,也因为这样让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回首。18年来的岁月,我到底是怎样走来的?又有谁在这段旅程中陪着我走过呢?脑袋中浮着的都是我身旁的人的名字,有小学同学,国中同学,也有高中同学。18年来,和大家在一起的日子虽然短暂,却很用力。至少对我而言,那种坚固不是轻易能摘掉的。正如燕萍说的吧:我虽然看起来比一般人不在乎,事实上我比任何一般人更加在乎。

所以,我在乎我们之间的情谊;所以,才有了《永远的永远》。

我并不指望这个《永远的永远》能像针一样将分散在各地的我们重新连接起来。但《永远的永远》包涵了我对你们的记忆和思念。也许哪一天,我失忆了,还有《永远的永远》让我重新在记忆里找回你们。也许某一天,你们会看到这个故事,有人会开心的笑着,有人会掉下眼泪。

那年,我们说过:我们要幸福,也要快乐。

是啊,要幸福,也要快乐,而且是大家一起,少一个人也不行。

十多年来合合离离,离离合合的情谊, 使到一段单纯的情谊也变得很有故事性。现在的我们已经不是那年的我们了。告别了那年,也告别了那年的我们。但这不是重点,旅途的遥远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意义。我们还能不能回到那年?那已经不重要了,我知道我已经失去了某些,却也领悟了许多。

也因为这样,我学会了珍惜。

所以,你们会不会陪我一起变老呢?

我想会,也希望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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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远的永远